瀏覽人數:11072210人 


帳號:
密碼:
 
TQUK證照
在職進修
  • 國際中醫在職進修
  • 國際名校心理雙學位
  • 國際名校脊骨神經學位
  • 國際名校自然醫學學位
  • 國際名校心理學位
  • 國際名校營養學位
  • 大陸熱門證照
    課程活動查詢專區 線上諮詢/資料索取 永誠粉絲團

    ‧【大陸進修】大陸讀大專列扣除額 全面放寬 2012-05-11

    分享到plurk

    有子女在大陸就讀大專院校者有福了,財政部昨天公告,台灣地區人民年滿20歲在大陸大專院校就讀者,原只限於教育部認可的41所學校可列報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放寬為全部2429所院校,日期追溯自去年(100年)11月4日起有正式在學就讀者,今年申報所得稅時就可列入申報。
         
    財政部指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692號解釋》,認定原規定就讀學歷未經教育部認可的大陸地區學校,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得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的規定違憲,自該解釋公布日100年11月4日起不再援用,在昨天公布新的適用辦法規定。
         
    財政部表示,自100114日起,納稅義務人子女在國外、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就學,具有正式且有效學籍,得檢附教育學費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新台幣2.5萬元);另外,可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每人新台幣8.2萬元)。本項改變,適用於目前正在申報的綜合所得稅。
         
    港澳學校也適用
    財政部指出,過去政府只認定大陸地區41所,港澳地區12所大專院校的學歷,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也限定這些學校就讀的學生可列申報扣除額。昨天公布新政策後,只要是大陸地區教育主管機關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經大陸地區教育主管機關認可的高等學校;教育部依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公告的認可名冊所列高等院校,或其他經香港及澳門地區教育主管機關認可的高等院校,及外國認可的大專院校,全部都適用。
         
    須附大陸公證書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同胞兄弟姊妹年滿20歲,在國外、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符合規定學校就學,具有正式且有效學籍者,可檢附在校就學證明、學費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其中大陸地區證明文件應檢附大陸地區公證處所核發的公證書,並送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的機構或委託的民間團體驗證。
     
    資料來源:2012-05-10/旺報/記者林永富
     


    【貼心叮嚀】兩岸互動頻繁,教育成為雙方合作的新趨勢,尤其中醫、心理、金融、法律等專業領域,更是台生紛西進的不二首選!現在正是中國留學的好時機,永誠諮詢顧問公司提供您中國各項留遊學資訊,透過十年專業經驗協助您順利取得學位!立即來電諮詢,全台免付費專線:0800-651-698
     
    ■想前往大陸發展嗎?想增加職場競爭優勢嗎?永誠專辦大陸國際證照保證班、兩岸中醫進修班、兩岸心理進修班、兩岸高階經理人MBA進修班、兩岸法律進修班等,協助您取得全中國通用、國際認可的大陸證照、提升學經歷背景、累積兩岸人脈;為您媒合大陸工作、個人品牌包裝!按此索取審查申請書簡章
     
     
     

    大陸碩博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