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福建律師論壇舉行 臺灣律師大陸發展更便利 | 2009-11-16 |
十月十九日至二十日,第五屆福建律師論壇在福州舉行,如何圍繞加快推動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大局,受到出席論壇的法律界專家以及各界律師的熱烈討論。 自從一九七九年中國律師制度恢復以來,兩岸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日益緊密。一九八八年十一月,福建臺灣同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與臺灣蔚理事務所負責人在香港簽訂了《海峽兩岸法律服務原則》協議,並於一九八九共同成立福州蔚理(海峽兩岸)律師事務所;一九九五年十月,“海峽兩岸經貿投資法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在廈門舉行,會議邀請了臺北律師公會、臺中律師公會的十七名律師參加;一九九八年四月,廈門 市律師協會一行九人赴臺灣參觀交流。 今年七月二十二日,廈門律師協會向已取得中國司法考試資格的臺灣居民邱冠魁頒發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並安排邱冠魁在廈門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接受為期一年的實習培訓,這是兩岸在律師界合作的一大里程碑。 在近三個月的實習期間,邱冠魁察覺出兩岸在法律內容和規定上存在較大的差異。邱冠魁對記者說:“在實習期間,我到各地的臺協與臺商溝通,發覺臺商面臨的法律問題確實不少,而且很多人也不曉得要怎麼辦。” 兩岸的法律存在差異,不少臺商不知要到哪個部門辦理相關事宜。在經過熟知兩岸法律的邱冠魁的積極幫助下,很多臺商的難題也就迎刃而解。 汪衛東表示,臺商來大陸投資,對兩岸法律都瞭解的臺灣律師能幫上很大的忙,並且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時,也能引進臺灣投資者到大陸考察。 作為臺商投資相對集中的廈門、漳州兩地,在當地臺辦和臺商協會的支持下,組織從事臺灣法律業務的律師先後成立了臺商協會律師顧問團、臺商維權法律顧問團,顧問團的成立為服務臺商搭建了工作平臺,也為臺商在大陸的發展“保駕護航”。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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